《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将有利于减少群众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享受在线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
那么,哪些疾病属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范围可纳入医保支付呢?全国哪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老百姓对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又如何看待呢?
此次意见明确指出一下两点:
第一,在互联网医疗服务上纳入医保报销的疾病,圈定常见病、慢病复诊。
也就是说,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医生看诊、开电子处方、购药,结算时原本到线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才能报销的费用,可直接在网上报销。购药可选择当时看诊的医院,也可凭借电子处方到就近的零售药房,极大方便患者就医,降低因外出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二,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那么“长处方”报销政策是否意味着出院带药时间的延长?
“长处方”是指按卫健部门有关规定,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一次就诊可开具治疗性药物1-2个月用量的处方。在疫情期间,医保部门要积极支持“长处方”,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将特门患者单次处方用药量延长至2个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的单次处方用药量可延长至3个月。
医保患者出院带药时间按原有政策执行,不受“长处方”影响。
事实上,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战中,部分省市先行探索医保线上支付,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支付,目前主要定位在慢性病和常见病的网上复诊。具体如下:
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配套建立在线处方审核制度、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机制,保障诊疗、用药合理性,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和妥善保存电子病历、在线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满足患者可以在线查询检查检验结果、诊断治疗方案、处方和医嘱等病历资料。
随着人口异地流动日益频繁,“互联网+医保发展日新月异,传统的实体卡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大量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保人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全面适用于医保各项业务。
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可为做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让更多人享受便捷地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