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意见》指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要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标准规范。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要严格安全准入、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法治措施、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强化激励措施。强化基础支撑保障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执法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整合一切条件、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