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5月1日)开始,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条例》明确,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的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采取先劝阻、警告,拒不执行再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要求餐饮、旅馆等经营方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企业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特别是严禁使用超薄塑料袋,违者最高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今起实施新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主要内容文字版 |
从今天(5月1日)开始,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条例》明确,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的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采取先劝阻、警告,拒不执行再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要求餐饮、旅馆等经营方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企业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特别是严禁使用超薄塑料袋,违者最高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