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战略部署,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提出意见。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加强和改善制度供给,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
《意见》共分八个方面,包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
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改革举措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