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5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代表们普遍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不仅有助于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也有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代表们认为,在编纂民法典过程中,认真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大会审议通过。同时,代表们也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完善性的意见和建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将按法定程序向大会主席团会议作出报告,由主席团决定再次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安排,各代表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符合国家、民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利益,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宗旨和确立的有关制度相一致。
代表们一致赞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认为决定草案是一个质量高、效果好的法律案,将依法有力地防范、制止和惩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表明中国在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意志,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连同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条认真研究、修改完善,将按法定程序向大会主席团作出报告,由主席团决定再次提请各代表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