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调研的通知》,定于3月中旬组织29个调研工作组对各地复工复产情况开展调研。
《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帮助地方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通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调研重点: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情况。二是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分级精准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冲击带来的用工短缺、资金紧张、原材料缺乏、供应链不畅等实际困难情况。三是保障交通物流运输畅通、保障农民工返岗就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帮扶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等情况。四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惠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五是听取地方党委和政府、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对地方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现场协调解决的,调研工作组将现场帮助协调解决;需国家层面解决的,及时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告。